根据《方案》,从今年11月1日开始,黄标车限行进入第四阶段,这比之前《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时间延迟了四个月。在这个阶段,环城路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9时~18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环城路通行。
第五阶段限行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将各镇(街、园区)中心区纳入限行范围,即每天9时~18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各镇街中心区域通行。据市环保局介绍,各镇街环保限行执法由属地镇街政府组织交警大队与环保分局联合实施,每月不少于4次。
2015年12月进入限行的第六阶段,全市限行(过境高速公路除外),即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市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和石竹路通行;每天8时~20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通行。